引渡赖昌星 – 政府为钱而让步?

写前两篇文章时看了很多了资料,慢慢的开始思考起另一个问题. 关于引渡引渡远华案的赖昌星 [本文纯属我个人观点,有错误或意见不同欢迎给我指正] 思考: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问题
为什么赖昌星在加拿大7年来,难民申请,政治避难屡次被加拿大联邦上诉法庭推翻,却仍然不能引渡??
为什么”国务院发表申明 中国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“?? (包括将不会被判处死刑,包括死刑缓期执行,也不会遭受任何虐待。) 查阅了一些资料,发现加拿大在遣返程序上,使用了国际法上的”死刑不引渡原则”.
简单的说就是,就是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(如加拿大),如要引渡在该国的罪犯,必须遵守该国的引渡条例!
引渡罪犯回国后不让他死! 马那比! ~!@#$%^$%&!#
这就是西方所谓的人权,一个罪犯犯了再最大恶疾的事,可以判他几百年,国家养活,给他免费医疗,直他到死,也不杀他! 中国政府努力了7年,也没办法,所以只好发表声明,宣布引渡后将不判他死刑.
政府为了兑现了政策,给予了涉案人很宽大处理。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图是从澳大利亚回来投案自首的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,官方说由于他投案自首,并配合审理案件,现在已经减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15年。而且由于认真服刑和改造,目前刑期已减为12年6个月.但是我想,这是为了让赖昌星看的. 为什么中国政府会这样? 贪污几十万的都毙了,几百亿的却才10几年? “华走私案案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,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。300亿元,相当于厦门海关1999年度税收的7倍,是厦门市纳税大户厦门卷烟厂2000年上缴税额的30多倍,也是厦门市2001年度财政收入的3倍多” 这样似乎可以明白为什么了.
中国2000年全年税收为12660亿,300亿,是中国当年税收的2.36%,什么概念?
中国要追回这些税,说明了政府是真的很在乎!
与其说判他死刑,他在国外拿着钱不回来,政府也没法子,不如留个活口把钱拿回来! 说句实话! 中国只要每年加强一点税收力度,税收就两位数激增!
多立些法,修补一些漏洞,GDP就会增长一些!
中国的教育投入只占生产总值的2.5%,没钱? 可否引进一下香港的廉政公署?
唉! 只能说一句话,中国太大了!
相关连接: 国务院发表申明 中国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
高成本遣返赖昌星的价值何在
中华人民共和国
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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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r.Tang

伯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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